滨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滨州市位于黄河下游、鲁北平原,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北临渤海,东与东营市接壤,南和淄博市毗邻,西同德州市和济南市搭界,是山东的北大门。1950年建惠民专区,几经沿革,1992年改称滨州地区,2001年撤地设市。现辖滨城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邹平县六县一区和经济开发区,版图面积9600平方公里,人口369万人。滨州历史悠久,文化渊源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是黄河文化和齐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在商朝时建有蒲姑国,秦朝开始建县,从西汉起至民国先后设有郡(国)、州、府、道等地方行政建置,五代时期置滨州,以濒临渤海而得名。传统民间艺术异彩纷呈,发源于博兴的吕剧、惠民的胡集书会、泥塑、木版画及滨州剪纸具有深厚的乡土气息,独具艺术风格。滨州民风淳朴,人杰地灵,惠民县是古代著名军事家中国武圣孙武的故里。邹平县是宋代著名政治家范仲淹的生长地。博兴县是汉孝子董永的故乡,中国“孝”文化的发源地。滨州还是中国吕剧的发源地。